ISBN:9787208137028
内容簡介:本書通過對中國城市社區内(基于上海經驗)的群體性利益糾紛産生的原因、處理過程和解決結果的研究,試圖探讨:
第一,不同形态之國家與社會關系的模式下沖突解決所采取的手段,有何特色和差異;中國當前社會轉型期對涉及政府利益的群體性糾紛處理和解決的方式,有何特色和差異。
第二,作為社區與政府溝通中介的社區人民調解組織如何協調和解決群體性糾紛,如何與政府互動。
結合相關理論和布萊克、默頓(1964)的五種沖突解決測量模型,本書通過對以政府購買服務方式運作的“林樂人民調解工作室”在具體處理社區群體性糾紛中發揮的作用和各自的行動策略和受到的限制來解釋當前中國國家與社會組織的互動關系模式及其合作機制。并提出目前中國國家社會關系不是以社會為中心(society-centered)的,也不是以國家為中心(state-centered),而是呈現出國家主導的社會多元主義(state-led social pluralism)的運作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