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國家留學基金委與有關國際組織簽署的合作協議,2021年将繼續選派優秀人才赴聯合國教科文組織、聯合國工業發展組織實習。通知如下:
一、2021年與聯合國教科文組織實習項目遴選通知
選派規模:2021年計劃選派21人
實習期限:6-12個月(以錄取通知為準)
資助内容:國家留學基金提供資助期限内的獎學金和一次往返國際旅費
通知網址:https://www.csc.edu.cn/chuguo/s/2129
二、2021年與聯合國工業發展組織實習項目遴選通知
選派規模:2021年計劃選派8人
實習期限:3-6個月(以錄取通知為準)
資助内容:國家留學基金提供資助期限内的獎學金和一次往返國際旅費
通知網址:https://www.csc.edu.cn/chuguo/s/2132
申請條件:
1、申請人應符合《2021年國家留學基金資助出國留學人員選派簡章》和《2021年國際組織實習項目選派管理辦法》規定的基本條件。
2、申請時應為2021年内畢業的國内外碩士、博士研究生(一經錄取,須在畢業一年内開始實習)。
3、外語水平要求及符合崗位的其他要求,詳見崗位需求。
4、其他具體申請條件請見各遴選通知。
申請流程:
申請人确定是否有資格申請,選擇1-2個意向崗位準備申請材料;
10月1-15日,經所在院(系)同意後,申請人登陸國家公派留學管理信息平台完成網上報名并按系統提示上傳有關材料,并向所在院(系)負責國家公派研究生項目負責老師提交有關申請材料;推薦學院需對申請人的政治思想、身心健康、品行學風等嚴格把關,并出具單位推薦意見;
10月18日前将院系簽署意見的全套申請材料通過所在院(系)交研究生院,請務必在基金委申報系統關閉前提前至少1天提交,以便學校進行校内審核;
10月30日前,研究生院将符合申報條件的申請人材料及學校公函報留學基金委;
11月-12月,中外雙方評審,錄取結果公布後,被錄取人員與國際組織簽署實習合同,辦理派出手續,按期到崗實習。
申請材料:
本校研究生申請者需在按基金委要求進行網上申請的同時,向院(系)及研究生院提交以下紙質材料:
1、“同濟大學研究生境外交流項目申請預審表(非國際會議類)”(預審表需登陸“研究生教育管理信息系統”,在系統中左邊欄“教學培養”--->申請其他境外交流項目--->點擊右邊欄“申請”,完成填寫相關信息後提交,打印出紙質預審表,由申報人本人簽字、導師填寫意見、學院政審簽字并加蓋院黨委章、學院填寫推薦意見并加蓋學院章。
2、國家留學基金委項目申請表(需登錄國家公派留學管理信息平台并按照要求上傳材料後由系統自動生成,打印并本人簽名。其後的《出國留學申請單位推薦意見表》應由學院負責國家公派項目負責人填寫、出具單位推薦意見、負責人簽字并加蓋學院章)。
3、其他個人在基金委網上已上傳資料的複印件。
同時,由申請人推薦學院提供《拟推薦人員彙總表》及《單位推薦意見表》,電子版發送至pyc@tongji.edu.cn郵箱,紙質版加蓋公章,連同全套申請材料于10月18日前提交至瑞安樓506室。
詳細遴選通知、崗位要求及選派管理辦法請見:
1、2021年國際組織實習項目選派管理辦法:https://www.csc.edu.cn/article/1970
2、2021年聯合國教科文組織實習生崗位需求、申請材料及說明、時間流程等:https://www.csc.edu.cn/chuguo/s/2129
3、2021年聯合國工業發展組織實習生崗位需求、申請材料及說明、時間流程等:https://www.csc.edu.cn/chuguo/s/2132
溫馨提醒:
關于國際組織實習項目的說明:
1、為增加中國青年對國際組織的了解,培養有志于到國際組織工作的後備人才,國家留學基金管理委員會(簡稱國家留學基金委)設立并實施國際組織實習項目。學校鼓勵我校在讀及應屆研究生積極參與。
2、實習人員可通過2種途徑申請國家留學基金資助赴國際組織實習,一種途徑是本次通知裡提到的,通過國家留學基金委與有關國際組織合作項目派出,按照項目要求及時間節點統一申請,該合作途徑申請人應為應屆畢業生;另一種途徑,是通過單位或個人渠道聯系國際組織派出,也就是個人獲取國際組織實習錄用函或合同且尚未開始實習前,可随時登錄國家公派留學信息管理系統進行網上報名,經基金委評審後獲得資助。
3、國家留學基金委重點資助到主要的政府間國際組織和具有重要影響力的非政府間國際組織實習。實習地點應為海外的國際組織總部及總部外機構辦事處等。如實習方式為線上進行,則不在基金委該項目資助範疇内。
4、實習期限一般為3-12個月,具體以拟實習單位規定為準。實習結束前如獲同一崗位延期,可向國家留學基金委申請延長資助一次,延期後總資助期限一般不超過12個月。
5、資助内容:一次往返國際旅費,及留學期間的獎學金生活費和艱苦地區補貼。
研究生院培養處
2021年9月23日
附件1:拟推薦人員彙總表
附件2:單位推薦意見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