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深入貫徹落實黨的二十大精神,學習貫徹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和習近平法治思想,加強社會主義法治人才培養,增進人民法院與法律院校的深度交流合作,最高人民法院決定,面向全國高等法律院校接收第十四批法律實習生。
一、接收崗位
接收法律實習生,安排在最高人民法院機關本部、知識産權法庭實習。審判業務部門實習崗位主要從事司法輔助工作;綜合行政部門實習崗位主要從事司法調研和司法行政相關工作。實習内容主要包括:接受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和習近平法治思想教育,加強黨性鍛煉和國情教育,強化人民法院審判輔助和調研以及司法行政工作實踐鍛煉等。
實行實習導師制,由經驗豐富的資深法官或者領導幹部擔任指導老師。法律實習生在實習期間擔任實習法官助理、書記員或綜合工作人員,在指導老師的幫助下,輔助參與案件審理、案件記錄、文書起草、司法調研及司法行政等工作。
實習期限為5個月,自2024年3月至2024年7月,需全程全職參加實習,工作時間與本院機關工作人員要求相同。
二、人選條件
接收的法律實習生應當具備下列條件:
(一)政治立場堅定,認真學習貫徹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和習近平法治思想,深刻領悟“兩個确立”的決定性意義,增強“四個意識”,堅定“四個自信”,做到“兩個維護”,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動上同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保持高度一緻,品學兼優,遵紀守法;
(二)法律專業在校碩士、博士研究生,以及少量特别優秀的高年級本科生;
(三)能夠保證有時間全程全職參加實習;
(四)具備良好的身體條件。
三、推薦程序
(一)報名
院内報名截止時間為2024年1月22日(周一)上午10:00。有意報名的同學請填寫《最高人民法院法律實習生報名推薦表》(見附件)。請将材料word版與pdf版(須本人簽字、導師簽字)發送至郵箱xlw@tongji.edu.cn(郵件标題請注明學号、姓名、最高人民法院第十四批法律實習生報名)。
(二)資格審查及面試
經資格審查,遴選部分報名同學進入面試環節。未進入面試的,不再另行通知。
(三)組織推薦
學校擇優向最高人民法院推薦2名實習生人選并進行公示,公示完畢後通知候選人補充3分鐘自我介紹視頻。未獲得推薦資格的,不再另行通知。
(四)接收實習
最高人民法院擇優确定人選後,辦理相關手續。
四、實習管理
實習期間,須嚴格遵守最高人民法院相關管理規定;最高人民法院會同實習生所在院校共同做好日常管理和教育培訓。實習結束後,根據實習情況出具鑒定材料,頒發實習證書;對完成工作任務好、表現優秀的,頒發優秀實習生證書。
五、紀律與監督
法律實習生接收工作貫徹公開、競争、擇優原則,嚴格執行有關規定,自覺接受社會監督。
報名參加實習的人員填報信息必須真實;如有弄虛作假,一經核實将取消實習資格。
院内聯系電話:021-65983210 謝老師